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各位委员: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市监计量发〔2025〕45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及宣贯计划的通知》要求,
由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要起草单位承担了《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检定规程》的修订,现申请更名为《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检定
规程》,目前此规程的征求意见稿相关文件已经完成。

    为了使其能广泛适用和更具操作性,特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希望专家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征求意见材料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31日。

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邮件反馈至以下地址:


联系人:李学辉  电话:15901858551

邮箱地址:lixh@simt.com.cn或huanjhx@simt.com.cn

 

  

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下载:

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检定规程(征求意见表).docx

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检定规程(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检定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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