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关于《氟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关于《氟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各位委员: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市监计量发〔2025〕45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及宣贯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为主要起草单位承担了《氟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的制定,目前此规范的征求意见稿相关文件已经完成。为了使其能广泛适用和更具操作性,特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希望专家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征求意见材料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
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邮件反馈至以下地址:
联系人:胡玲、 赵鑫 电话:13564064951、18653672108
邮箱地址:huling@shsitic.com.cn、jnjlajcs@163.com 或huanjhx@simt.com.cn
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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