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中央企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国家专业计量站、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根据《关于加强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指导意见》《计量数字化转型攻坚行动方案》部署安排,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第一批计量数据应用典型案例。


一、征集内容

聚焦计量数据在服务科技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支撑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促进能源资源节约与绿色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实践。征集重点领域见附件1。


二、征集要求

(一)基本要求

被推荐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所报案例应聚焦计量数据应用,着重体现解决行业或产业疑难问题、创造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方面所发挥的关键作用和重要价值,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


(二)编写要求

案例按模板要求编写(模板见附件2),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内,做到数据详实、语言凝练。


(三)报送要求

请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自愿组织面向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并负责做好审核把关和案例真实性的核查工作,每个推荐单位推荐案例数不超过6个;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可直接申报,申报案例数不超过4个;各国家专业计量站、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中心可直接申报,申报案例数不超过2个。


推荐单位和直接申报单位填写《计量数据应用典型案例汇总表》(见附件3),将推荐材料(含附件2、附件3)于2025年8月20日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和电子邮件(含可编辑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扫描件)形式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并注明“计量数据案例申报”字样。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电子邮箱jlslzc@samr.gov.cn。


三、其他事项

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专家对所征集的案例进行评审,综合考量案例的创新性、实效性、可复制性等关键因素,形成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纳入计量数据应用典型案例库,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和宣传推广。鼓励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和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典型案例所在单位强化计量数据价值挖掘和利用予以支持。


联系方式:计量司  杨政  010—82260125


附件:1. 计量数据应用典型案例征集重点领域.docx

           2. 计量数据应用典型案例汇总表.docx

           3. 计量数据应用典型案例汇总表.docx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