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40周年
2025年9月6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40周年。
1985年9月6日,经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国家主席令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计量工作从此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计量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值《计量法》颁布40周年之际,我们一起来回顾《计量法》颁布及完善之路……
一、《计量法》的起草过程
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免受不准确或不诚实的测量所造成的危害,计量立法早已成为广大群众的强烈呼声。1980年12月29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了第899号、第2165号二项“关于计量立法的提案”,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了第28号“关于计量立法的提案”,交原国家计量局认真办理。
1981年3月原国家计量总局成立了《计量法》起草小组,集中上海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1981年4月21日写出了第一稿,共15章78条。
前排从左至右:张家镕、联络员、王宣、刘培英、汤道林、李去糜、汤冠英、唐倩芳
后排从左至右:金华彰、沙正国、李力贤、桑绍新、边长学、许世德、栗荣祥、程德华、李燕、罗振之
前后经过约4年时间,有近10万人参与了《计量法》的修改和讨论,共计修改了10稿。1985年4月19日原国家计量局向国务院呈送了《计量法》送审稿。1985年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总理签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
1985年6月上旬,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计量法》进行了初审。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计量法》草案发至全国各地人大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然后加以综合整理,对《计量法》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二、《计量法》的诞生
1985年8月2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计量法》草案,并对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8月26日召开的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计量法》草案进行了复审。
1985年9月6日下午,在彭真委员长主持下,全体人大常委会委员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新中国第一部《计量法》就这样诞生了。从此我国计量工作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标志着我国计量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985年9月6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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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资料节选自:《中国计量》杂志1996年第7期
《计量法》起草和实施历程的回顾
作者:金华彰 汤冠英 罗振之
注:本文作者为《计量法》起草小组成员
《计量法》宣传
三、《计量法》颁布10周年
《计量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国际计量局局长奎恩、国际法制计量委会员主席G.J.法贝尔、国际法制计量局局长阿塔内致信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十周年。
四、《计量法》颁布20周年
2005年9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纪念《计量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总结20年来计量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开门立法,与各地方、各行业、企业的代表共同研究《计量法》修改的有关问题。与会代表就《计量法》的修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纪念《计量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