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修订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家用电冰箱、投影机、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与换气扇、家用电动洗衣机和洗干一体机、室内照明用LED产品等7类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梳理目前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37类产品的产品目录。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实施时间,《通知》明确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家用电冰箱等2类产品实施规则自2026年6月1日起实行,投影机实施规则自2026年7月1日起实行,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实施规则自2026年8月1日起实行,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与换气扇实施规则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行,电动洗衣机和洗干一体机实施规则自2027年4月1日起实行,室内照明用LED产品实施规则自2027年9月1日起实行。此外,《通知》充分考虑企业生产情况和产品销售周期,明确对在上述实施日期前出厂或进口的7类产品,可延迟两年加施新版能效标识,为企业消化库存品预留充足时间。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能效标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积极推广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大力促进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26〕5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35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相关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并对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6年6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6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6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7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6年8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8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与换气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6年11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11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电动洗衣机和洗干一体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7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7年4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9年4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7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7年9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9年9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14号公告中《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吸油烟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0〕640号)中《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5〕45号)中《家用和类似用途交流换气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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