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全国量和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6)归口的《量和单位 第1部分:总则》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审阅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6年11月13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发送至全国量和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


感谢您对量和单位标准制定工作的支持! 


秘书处联系人:胡泊   

电话:010-64524166

电子邮箱:lhdw@nim.ac.cn 


附件:《量和单位 第1部分:总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量和单位 第1部分:总则》国家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量和单位 第1部分:总则》意见反馈表.docx








全国量和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6年10月16日